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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烈士也要演讲”
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要让西安市民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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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5月6日 ] -- 第一新闻 -- 版次:[ 03 ]
遗址保护需与城市发展达到最佳平衡
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要让西安市民长期受益
“大明宫遗址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和谐发展”研讨会召开











    大明宫,这一唐王朝的皇家宫殿群,曾经是世界文明的制高点,以她为标志的大唐繁荣曾经让全世界的人无比向往和羡慕。而今天,大明宫遗址作为世界最大的宫殿群遗址以及2010年就要建成的世界最大的遗址公园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的目光向她聚焦,他们有国际人士、文物专家、政府官员……。而对她最为关注的莫过于同她朝夕相伴的广大西安市民。大明宫遗址的保护及周边城市的建设关系到所在区域市民生存状况的改变和西安城市价值的提升。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它的发展进程中都会遇到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如何和谐处理好这样一个问题,可以说全世界许多管理者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都要面对。

  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筹建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如何使遗址的保护同西安的城市建设达到最佳平衡、让市民长期受益,这一问题引发的各界讨论一直不断。同时,随着大明宫遗址区立法呼声甚高,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大明宫区域立法的调研工作列入了2008年的工作计划中,立法部门也高度重视这方面的意见。

  4月29日,在位于西安市玄武路的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召开了“大明宫遗址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和谐发展”研讨会,来自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西安市文物局、西安市规划局、西安市太华路街道办、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多方代表济济一堂,共同探讨“大明宫遗址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和谐发展”。以下是部分研讨内容。

  孙福喜  西安市文物局副局长

  大明宫这样的遗址,是全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保护大明宫这个遗址是人类赋予我们的职责,这个职责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因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竞争最终是文化的竞争。当前遗址内和遗址周边生活的老百姓的生存状况如何得到改善,这也是现实的课题。我们讨论大明宫遗址区的保护改造,需要明确的是,保护的是遗址,改造的是遗址周边的地区。文化遗产一方面要保护,另一方面要加以合理展示利用,我们要找到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最佳平衡点。所谓的最佳平衡点一方面能够尊重国际和国内已有的立法给我们规定的那些基本范畴,最大限度的保护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要最大程度改善当地城市和周边老百姓生活。

  另外,我们要找到最大公约数,所谓的最大公约数就是说文化遗产保护投入与产出的最大公约数。我们搞文化遗产保护不能仅仅讲我们一味的投入和保护,我们保护的同时一定要讲投入和产出之间最大的公约数是什么,只有找到这个公约数才能够使这个保护由被动的保护变成有效积极的保护。我们大明宫保护改造区如果能够通过立法的形式,不仅把遗址保护本身的法律法规问题解决,而且把遗址周边地区的城市改造和建设中的法律法规问题解决,将是一个巨大的成功,是一种创新,这本身就是创造世界大遗址保护的东方典范,就是在创造大遗址带动城市发展的新模式。

  韩鹏杰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我有两点感觉,一个是我见到的媒体材料的关键词都叫大明宫遗址,感觉缺了“文化”两个字。比如说我们叫“河姆渡文化”等等,给人的感觉就有一个很大的涵盖范围,仅仅叫大明宫遗址则给人荒凉的感觉,所以在给别人讲或者宣传的时候也许会让人产生一些负面的联想。如果是文化的保护,它保护的方式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我们西安东关一带很多地名保留了唐代地名的痕迹,名字的保存也应该属于保护的一方面,要把它作为一种文化的东西来对待,不要只强调文物那方面,给人望而生畏的感觉。大明宫地区,要把它的文物和文化层次划分清楚。另外感觉“大明宫改造办”概念上需要理清。大明宫改造办实际上做的工作,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文化整合的工作,整合古代的元素、唐代的元素、现代的元素,整合这片环境和我们整个城市的环境。

  第二个感觉就是形象问题。在媒体宣传上我看到这里要建西安的城市中心公园,应当有一个参照系,让人有形象感,你既然叫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有一种大思路、有一种大手笔,还应该有一个大形象,这个形象应该很具体,不是很抽象的东西。这个参照系,让人有一种直观的感觉,这样一个城市中央公园,它对周边各方面的带动,对整个城市品位的提升,以及做为一个大都市有了这样一个公园它意味着什么。

  窦醒亚  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主任

  关于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和开发利用,它跟我们以往所谈的文物保护既有紧密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首先它是一个文物保护的问题,但是它的区别又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文物保护,它是一个大遗址区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保护,这两者之间虽然有紧密的联系但是区别也很明显。所谓文物保护比较单一、比较局限,而大遗址跨区域、面积大的特点非常明显。大遗址有两个标准,第一,它是重要的历史符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第二就是说它的面积大,由于面积大,它很可能涉及到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区县之间的政府部门、相关部门需要相互协调。这是学者们的第一个观点。文物保护部门针对具体的文物进行保护,它的职能非常有针对性,所以很多专家呼吁大遗址保护应该建立专门的大遗址保护委员会,以及大遗址保护管委会,很多专家提出了这样的建议,这是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新的政府保护机关的呼声。大遗址区保护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土地部门,对于大遗址区的规划建设,对于大遗址区的土地用途,产业政策的调整做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过去文物保护在法律上强调的是静态的保护,怎么样结合在大遗址的周边进行一些旅游经济开发、商贸经济开发、文化产业开发,甚至是其他产业的开发来吸引投资,解决开发保护的回报问题。应该形成文物保护、土地建设、文化建设的一个互动。要把它形成法规,可能就跟过去的保护条例有所区别,不光是静态的,可能会形成动态的,法律专家们很少去讨论这个问题。如这个问题能反映在大明宫地方立法中,将给未来的汉长安城的建设,未来的阿房宫保护建设,甚至全国其他大遗址保护部门探索出一条积极的立法保护的道路。

  高本宪  大明宫文物保管所副所长

  对于唐长安城遗址,国务院有一个保护的法规性的文本,还没有人大的立法,所以如果大明宫遗址的保护和利用能够成功立法的话,应该是中国的先例。当然立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要把原有的规范性的东西整合,还要面对一些新的情况,大遗址怎么利用,特别是涉及到城市周边的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谈到保护,我觉得改造区里面近现代遗址也要考虑,如果要对大明宫遗址保护区立法,除了保护大明宫遗址以外对其他不同时期的文化遗迹也应该保护起来。像陕棉十一厂,在唐代它是大明宫的东内苑,在民国时期这里建立大华纱厂,这在西安也是民族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当时大华纱厂有些建筑应当保护。在自强东路还有一处建筑原来是八路军纪念馆的仓库,这些近现代代表性的建筑也应该得到适当保护。

  王西京  西安市规划局副局长

  立法是非常必要的,大明宫区域的定位要准确,我们一切工作的最终目的还是要促进保护,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让百姓长期受益。我们已经对19.16平方公里的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区做了详细的规划,这些规划本身具有法律的作用,所以遗址改造区本身的立法和这些规划的原则要很好地协调。

  另外,要教育全体市民重视文化遗址的保护,提高国民素质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一项,光有法律,有条例也等于虚设。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全民的素质。

  吴青  西安市文物局保卫处处长

  从申遗的角度来说,以遗址区为中心在周边进行环境改造,进行城市建设,符合这样一个大的思路和要求:2005年ICOMOS世界遗址理事会通过的《西安宣言》。

  我们要明确大明宫遗址区和周边范围区分,我们所说的大明宫遗址,它的中心保护区是3.2平方公里(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范围),再加上周边的一些建筑控制地带,这样一个区域本身就是文物保护区域。周边则是城市改造建设区域,这两个概念必须严格区分,因为它们有各自相应的法律法规。

  我们几年前曾经提出建设大遗址保护区的问题,大明宫区域涉及多个行政区管辖,如果大遗址保护区做成特别的文化功能区,将有益于遗址保护和周边城市发展及民生的改善。

  董惠安  资深记者 作家

  任何遗址保护首先让老百姓能理解它的意义,它才有积极性,建筑大师张锦秋说,大明宫不是个简单的建筑,它是一个梦,是中华民族文明历史作为梦幻的信仰,如果说盛唐时代中国人的梦最为华丽,大明宫就是梦的发源地。我认为盛唐的复兴,首先要复兴在大明宫里面所产生的的精神文化,包括博大精深的社会管理文化,包括当时的政治制度、人才选拔机制等等。这些精神遗产完全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反过来更有利于大遗址的保护。现在有些东西埋在地底下,大明宫遗址要让它们的价值最大化,要充分的保护与很好的利用,这样才能把它的价值真正的发掘出来。我常想,唐长安为什么能成为世界性的大都市,唐代的综合国力为什么能够强大,为什么整个社会都充满着昂扬向上的活力,从皇帝到乞丐都能写出很优美的诗歌,这后面依然隐含着一种强大的文化管理系统。它的包容、它的无为而治、它的人人都有机会成功,这些方面对今天意义重大。

  西安人有帮助世人恢复盛唐文化记忆的责任。我们可以将盛唐文化旅游资源整合一下,搞一个盛唐文化艺术荟萃,可以集中到大明宫遗址公园,也可以分散在大明宫的四周,可以组织“当一天盛唐长安人”的旅游活动,或者是“当一天大明宫人”的活动,将文化遗产同现代生活充分结合。还要让西安居民,关注盛唐文明的记忆,盛唐管理文化的记忆,大明宫周围的居民更要大方、大气、有包容性、热情好客,具备盛唐时期的国民素质。

  祁嘉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

  我觉得大遗址的保护,保护什么,重点在哪里,除了上面的专家所说的以外,更多应该考虑到文化因素。

  目前对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区有一个基本定位,这个定位是这样说的,以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为核心,以旅游为主导,建设集历史文化展示,国际文化交流、居住、商贸、休闲、服务为一体的,具有国际水准的城市新区。这里面有两个很重要的观点,都涉及到大明宫遗址保护的一个基本定位问题,一个是国家遗址公园,一个是国际水准的城市新区,这两个概念它代表的文化内涵是不一样的,怎么把这两个矛盾的定位给它统一起来,这将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事情。在建设过程中,我觉得应该在这处遗址更多突出大明宫遗址在唐文化当中的核心地位。

  闫晓君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区必须分区对待,遗址是受文物法保护的,我们不可能对遗址进行开发,只能对它进行保护,开发只能是遗址周边的一些地区。

  如果说我们以前的条例都是关于文物保护的,关于静态保护的,那么今天如果要立一个动态保护的法,怎么样来立,我觉得应当让利益相关的各方都参与,充分表达他们的意见,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里面涉及到各种不同的利益,有周边的街道办,有周边的棚户区,有周边的一些厂矿企业,另外开发方投资一千多亿,这个投资肯定是要有回报的,另外还有文物主管部门,各方的利益都应该照顾到。如果由地方立法,由地方的权力部门组织,各方来参加,在这个基础上大家坐在一起充分协商讨论,达成谅解和共识,最后形成一个契约。我觉得法律就是契约,这样才能达到我们今天会议提到的,让遗址保护与周边土地开发及城市现代化建设和谐发展。

  赵俊杰  太华路街道办副主任

  文物、遗址、古迹的保护绝不能是简单的保护。在新时期,文物、遗址保护的观念也要与时俱进、有创新。大明宫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就是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利用,使之与西安城市发展共同促进、协调发展,充分发掘它的文物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而达到更好、更有效的保护。对大明宫遗址区进行立法保护,是对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它对大明宫遗址的保护开发、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城北居民生活的改善,西安市的建设和发展,大遗址区的保护和利用都具有重要影响和深远意义,它将为促进遗址的保护与周边城市发展的和谐共生,为建设和谐西安、活力西安、人文西安发挥作用。

  王海安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处处长

  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有它一定的特殊性,保护理念和保护创新,是这其特殊性之一。保护涉及到的领域,包括经济、旅游、文化,还涉及到咱们的城市建设和文化遗址与古城风貌结合,以及它的管理经营模式方面。我们坚持保护好遗址核心整体,同时要让遗址区的老百姓受益,不能让老百姓守着金饭碗找饭吃,所以要把文化遗址作为促进城市发展、提高文化品位、改善人民生活的一个资源,使这个资源通过这个方式把它具体起来,然后充分释放。

  谈到立法,我们感觉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几个方面,我们在法律体系里面首先要解决它的主体,体制上应该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一下。再一个,就是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协调,现在的行政管理体制大部分都是条款管理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形式,比较复杂。再一个就是大明宫遗址的保护方式,核心区怎么保护,周边的改造和利用怎么保护,如何处理遗址区和古城风貌的和谐等问题。

  再一个还涉及到的重大问题就是遗址区改造、拆迁、安置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建成遗址区之后的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在遗址区的行为,按理来讲这些东西涉及的方面是相当多的,而且对这些问题进行立法是相当复杂的,因此需要我们加强调查和研究。 

  图/文  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建设指挥部  国际交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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