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公务员一方面习惯于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另一方面却总是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群众的‘主人’;把群众纳税视作理所当然,却不把为纳税人尽职服务看成分内之事。”在正召开的政协云南省十届一次会议上,青联界委员袁野的话引起了许多委员的共鸣。在向大会提交的一份提案中,袁野建议:给全省公务员上一堂以“尊重纳税人”为主题的思想教育课。(1月23日《中国青年报》) 正如袁野委员所言,由于官僚主义思想严重,许多公务员根本没有尊重纳税人的意识。错误的思想观念导致了两种现象,一是政府机关办事效率低下,一些公务员态度傲慢、颐指气使、拖沓推诿;二是政府大楼越盖越豪华,会议和招待费用支出巨大,铺张浪费、挥霍无度。但在笔者看来,根深蒂固的“权力傲慢”,却不是上上思想教育课就能去除的。 而事实上,关于尊重纳税人和“为人民服务”等之类的思想教育活动,在政府机关单位并没有少搞,但实际效果却很不理想。要促使公务员转变“官本位”思想,树立公仆意识,把为纳税人服务当成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还得从制度入手,逐步完善建立规范公权力运行的内外部相结合的监督、服务机制,用全面到位的制度规则去“制衡”权力乱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规范权力心态。公务员以什么态度对待公众、推诿扯皮该受什么惩处、如何用好纳税人的钱……一切,都有制度的约束和“考评”,都有透明而公开的监督。 在现代公民社会,政府公权力必须是善治的。政府善治,本身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善待和尊重公众,二是善于治理。要实现政府善治,权力自律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建立起善治的制度治理环境。所以,我要说,还是让善治的制度去“教育”权力傲慢吧,这或许费时费力,但却是治本之道。 (陈一舟 国企党务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