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消息称,职工调薪可能参考CPI。目前正在起草的《工资条例》最重要的意旨,就是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其中,CPI将成为调薪重要的考虑因素。(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8版) CPI高涨,意示着民生成本的抬高。这时候,如果公众的钱包不能跟着鼓起来,那么,民生之重就很可能压得一些相对贫弱群体喘气急促。诚然,当前许多地方也规定了最低工资,但是,不论是这样静态的最低工资规定,还是职工合理薪酬标准,都显然更需要与CPI及时律动。在工资分配环节,如果不能建立有效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那么,就很难避免物价上涨成为压跨一些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这样的语境下,以制度建设来构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无疑承载着重大的民生诉求。而把CPI纳入调薪的考虑范畴,就是以民生为重,来让公众公平享受发展的成果。这样的制度完善,蕴藉着强大的民生情怀,自然是令人无限期待的。 不过,制度价值的大小,只能取决于其最终的实现程度。把职工调薪与CPI联动,其民生意旨的实现,同样也在于这一制度的顺利践行。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明确指出,大家认为的“条例即出台,工资可望涨”的说法,“可能有偏差、不准确”,并强调说,“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单靠某一部法规很难奏效。”这一切又都表明,调薪与CPI联动,这背后还存在着更大博弈空间。 事实上,在“大市场,小政府”的市场经济时代,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政府“一刀切”进行工资分配,也根本行不通了。当前,政府最需要做的,就是通过法律制度,来赋予劳资双方明晰的权责界定,最终形成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本身也就是《工资条例》最重要的落点。而即将出台的《工资条例》也表示,“既要赋予职工在薪资面前的说话路径,还要考虑职工的说话能力”。 这一切都表明,调薪与CPI联动,关键是搭建一个劳资公平博弈的平台,改变过去劳资博弈中,劳方缺乏话语权,只能被动处于弱势的一方,不得不去承载种种不公带来的伤害。这其实才是问题的关键。 就当前的劳动力市场生态而言,资方牢牢的掌握着自主选择权,工人往往只能受制于工厂,听命于老板,是属于相对弱势和依附的一方。表面看来,这好像是缘于当前劳动力本身过剩,资方有着从容的选择。但究其本质,则还是在于当前劳动力的权益保障没有处于一个完善的制度空间。种种事实也说明,仅仅靠劳动者与资本力量的直接对峙,在资本强大的力量面前,结果只能是劳方的全面溃败。 由此不难推想,要想让调薪与CPI实现良性联动,惟一的路径选择,就是通过相关制度配套,来使劳动者在资方面前,能够真正挺直腰杆,去为自身合理合法的权益进行博弈。这就要求,当前必须改变完全由资本对劳动力进行控制的局面,即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与制度激励,来弥合对工人的权益进行保护的制度缺陷,加大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打击力度,来消解资本的威慑力与控制力,为劳方维权提供强力支持。 惟有如此,才能真正提高职工“在薪资面前的说话路径”,提升“职工的说话能力”,来改变劳资博弈中总是劳方溃败的宿命。这才是畅通职工确立薪资议价的通渠,实现调薪与CPI良性联动的关键。(作者系媒体资深评论员) |